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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徵才公告(秘書室法制)

機關徵才
職稱 業務助理
名額 1
資格條件 (一)大學以上學校畢業,法律相關科系畢業。
(二)具有法制相關工作或公務經驗者尤佳。。
(三)具備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office作業系統、網際網路操作能力。
(四)具備台語普通溝通能力。
(五)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資格。
(六)需配合業務需求加班。
工作項目 1. 辦理國家賠償案件。
2. 辦理法制業務公文、會辦。
3. 法制行政相關業務。(含國賠會議相關事宜)
4. 他機關法令相關規定來文轉知。
5.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秘書室: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
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,請於 115 年 6 月 14 日前,檢附個人履歷表、曾任經歷證明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駕照等證明文件影本,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(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)辦理報名(連絡電話:04-22289111#34624蘇小姐),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(秘書室法制)」。
其他 (一)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,本局將舉行筆試、口試,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簡訊通知。
(二)報名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(秘書室法制)」;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(三)錄取人員須配合業務需要加班。
(四)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備取名額若干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。
(五)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六)月薪38,948元。
連絡人 蘇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#34624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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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6-08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6-0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