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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(職務代理人)徵才公告

機關徵才
資格條件 (一)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土木或建築相關科系尤佳。(專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) (二)具有土木或建築等相關工作或公務經驗者尤佳。
(三)具備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office作業系統、網際網路操作能力。
(四)具備台語普通溝通能力。
(五)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資格。
(六)需配合業務需求加班。
工作項目 (一) 南屯區之路證審查、規費收取及解禁業務。
(二) 共管區域解禁業務。
(三) 道路人本總顧問專案主辦。
(四) 路權稽查業務。
(五)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挖掘管理科 (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《潭子聯合辦公大樓》)
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,請於 114 年 9 月 21日前,檢附個人履歷表、曾任經歷證明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駕照等證明文件影本,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(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)辦理報名(連絡電話:04-22289111#34624蘇小姐),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(職務代理人)」。
其他 (一)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,本局將舉行筆試、口試,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簡訊通知。
(二)報名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(職務代理人)」;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(三)錄取人員須配合業務需要加班。
(四)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備取名額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。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9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9-1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