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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(約僱5等,會計室)

機關徵才
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
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
官職等 約僱五等
名額 1名
資格條件 一、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,會計相關科系尤佳。
二、無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第4條第1項及第3項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三、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。。
四、需具備使用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網際網路能力。
五、工作態度積極、認真負責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嗜好者。
工作項目 一、經費動支審核核銷相關會計業務。
二、會計表報彙整。
三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(會計室)
報名方式 一、僱用期間: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(預計至116年4月),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二、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「我要應徵」(如未註冊先點選「前往註冊」)並上傳相關附件。
※<應繳證件>
A.應徵人員履歷簡表(請下載格式填寫,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) B.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C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.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撤銷錄取資格;已簽訂契約者,撤銷契約。)
三. 紙本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10 月27日前掛號郵寄「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」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會計室劉小姐收,並註明應徵「會計室科員職代」職缺,逾期不予受理(以郵戳日期為憑)。
四、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,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。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,得予從缺。
五、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本處將擇優面試,時間另行通知;經通知面試而無法親自參加者,視同放棄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六、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翌日起5個工作天內報到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本案承辦人:會計室劉小姐04-22289111#39569。
連絡人 人事室李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#39552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10-2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10-2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