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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(約僱5等,屯區工程隊)

機關徵才
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
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
官職等 約僱五等
名額 1名
資格條件 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,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二、需具備下列資格:
1.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2.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。
三、土木工程、建築、景觀等相關科系尤佳。
四、需具備使用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網際網路能力。
五、工作態度積極、認真負責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嗜好者。
工作項目 1、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。
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號 (屯區工程隊)
報名方式 一、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5月13日前掛號郵寄「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」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陳小姐收,並註明應徵「工程員職代」職缺,逾期不予受理(以郵戳日期為憑)。
※<應繳證件>:
A.履歷表(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、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)。B.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。C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D.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二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者,撤銷僱用通知書。
三、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本處將擇優面試,時間另行通知。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四、本案承辦人:人事室陳小姐 04-22289111#39552。
其他 其他說明:
一、約僱五等1名預計僱用至11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(預計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3月底),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二、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,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。
三、酬金以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支薪(約新臺幣37800元)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連絡人 人事室陳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#39552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5-06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5-0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109